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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身女学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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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八章 居然和吴笛成了同桌

一个普通男生的视角

我早就已经说过,我的名字叫做邱洋,是个很普通平凡的高三学生,大概我最擅长的,便是摸清楚班主任的动向了。

我们的教室在二楼,斜对面的行政楼中的一间便是班主任的办公室。

如果某一天晚上我想要逃走,就必须要先去踩点,这个时候我就要看看老师的办公室的灯有没有亮。

如果他的办公室的灯没亮,那就说明他不在。但这只是说明他现在不在,不一定说明他一会就不来。当然,如果灯亮了也不一定他就在里面,可能他正在家喝着茶水看电视。所以我还要摸清班主任的作息时间,知道他哪天晚上会去给学生补课来不了,弄清楚哪天晚上他要去接他的孩子不能过来。

我通过许多途径得到了我想要的信息。于是,他的生活规律就决定了我的作息时间。

但是还有一点不得不承认,逃课是一种放纵,而且容易上瘾,那种想要自由的感觉有时候连我自己都难以控制。

说到自由,我不由想起了我现在这位同桌吴笛的个人专刊自由,我当然并没有买过她的这本写真集与散文集,但是当时比较喜欢看小说的我,也曾将室友珍藏的自由借来看过。

我承认在某一瞬间看到吴笛的那些绝美的写真照片时,便被深深的吸引了。但我更加知道,这种吸引跟情没有什么关系,我想只要是男人,应该都会被这样美丽的女孩所吸引。

但我知道,吴笛离我实在太远了,远到连真实感都没有。

由上的那部随想录其实我也很喜欢,那样清新淡雅的散文,让人读来感觉很放松。就好像真的在与作者本身交流一样,也难怪那么多喜欢吴笛的男生会购买一本珍藏起来。

我当然没有去买,因为我就没有买杂志的习惯,我时常等到同学们第一时间看完那些杂志后,才问他们借过来慢慢看,最后再还回去,或者干脆那些同学不要了,那我当然就保留了下来,至今就凭这样的“蹭杂志”。我收集了很多杂志。

话又说回来,以我的家境,也不可能负担得起那一笔杂志费用的支出。我看网文就已经费了很多钱了。还好网文的价格非常便宜。

不过因为我非常喜欢灌篮高手,所以买了一部装版,我每次都觉得我会被里面的正能量弄得热血沸腾,然后投入到学习中去结果却总还是那样让我失望。

我这才明白,原来热血这东西能够激发力量,是主角才具备的。

我不是主角。连配角都算不上,我啊,是这个冰冷世界的龙套呢。

我知道,在吴笛回到了华夏之后,自由的第二期也终于上市了。这显然是记录了她在美利坚的交换生生涯。

我看到班级里的男生在毫不犹豫地买下这本非常昂贵的杂志后,往往喜欢跑到吴笛的视线范围内去阅读。我知道他们想表达些什么意思,无非是吴笛同学,我是你的忠实支持者,请多看我一眼吧,多关注我一下吧。

就像一只只卑微的犬类我记得以前有小道消息说,吴笛是不会记得任何一个男生的姓名的,真是无情啊。

不过我也没资格说什么,因为我在我喜欢的女孩面前,何尝不是这样像一只摇尾乞怜的负犬,或许我使劲摇尾,对方也不会关注一下。

我曾一度沉迷于网络都市校园小说,主角就和我一个鸟样,然后因为他无视了一个漂亮的女孩,结果这女孩就恨上他了,最后自然由恨转我真想说,不愧是主角,我到现在就没被漂亮的女孩正视过,更别说去无视别人了。

我后来再借到这样一本包装、纸质近乎完美的杂志自由时,才发现上面并没有关于吴笛在美利坚学校的生活记录,反倒是她在美利坚游览的各种风景名胜处的记录,理所当然的,她的个人写真美丽得毫无真实感。

她一个人,比所有的风景都美丽。

当然,我觉得如果她拍内衣写真的话,一定会很有真实感甚至我还会对着她的照片做一些无下限的事情。可惜到现在为止,她走得都是超级清纯的路线。

不要觉得我龌龊,这其实是每个男生的本质想法而已,但我必须要说的是,我可能会做春梦梦到吴笛或类似吴笛这样的超级美少女、明星、美女老师、空姐,然后一下没忍住,遵从原始的欲望但我梦到我暗恋的汪丽佳时,我绝不会有这样的欲望。

我记得我曾做梦在每周日下午放风的三个半小时内,与她牵手行走在马路上,没有目的地,但我却感受到了由衷的幸福,当梦醒来时,我还会有种怅然若失的感觉。

吴笛的成绩下滑这么多,或许就是因为被这种商业活动给连累了吧,我这样想着

直到我发现自己竟然成了对方的同桌之后,我错得是多么离谱。

之前我刚刚还说吴笛绝对不会记得任何一个男生的名字,这是我不知从哪里听来的言之凿凿的小道消息

“那个邱洋,透明胶可不可以借我一下”黑色的直长发随意披在肩头的吴笛,侧过身子,双手合十,脸上带着迷人的微笑,对我说道。

我发现我在这一瞬间几乎成了全班男生的靶子,我快要被男生们那各种各样的目光杀死了,樱木花道你快来学一学这种目光杀人法啊

为什么问我借,你的那个胖妞同桌呢好吧,那家伙在背后也是诋毁你诋毁得最凶的。

我低下头,很容易便闻到了对方身上散发着如同空谷幽兰般的淡香,我默默地将透明胶递了过去,不敢多看一眼,我怕我会被对方那礼貌矜持的微笑给征服不要小看我对汪丽佳的专情啊

不过,谁说吴笛不会记得男生的名字来着连我这样学生的名字都能记住,果然有时候谣言实在太离谱了。

在吴笛拿过透明胶的时候,我碰到了她的指尖,轻柔,微暖。

我觉得如果我是她的那些忠犬脑残米分的话,在回去的时候绝对会又又咬,仿佛这成了她的那双纤纤素手一般。

可惜我不是。

真是煎熬啊,这高三的日子什么时候才是个头

我又想逃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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